灵活就业人员中途去世,社保缴纳过程中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时间:2023-11-21 作者:成都律师

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人员如果中途死亡的话是可以退款的。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参保人因故死亡,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含利息)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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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灵活就业人员在社保中途死亡的,个人账户可以继承,并且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后,在中途死亡的,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继承,由灵活就业人员的继承人进行继承,并且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的资金应当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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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在社保中途死亡的,个人账户可以继承,并且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后,在中途死亡的,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继承,由灵活就业人员的继承人进行继承,并且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的资金应当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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