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欠条上的借款是否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时间:2023-11-20 作者:成都律师

是否已经超过诉讼时效需要看借条上是否约定了还款的期限。如果借条并没有约定还款期限,而只是写有短期借款字样,那么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主张返还。但由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所以即使超过五年也没有经过诉讼时效。
但如果借条上除了写有短期借款字样之外,还写明了借款人的还款期限,那么如果自借条写明的还款期限最后一日起已经超过三年,在民法总则生效前是两年,则案件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以上法律意见供你参考。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法律分析:欠条不存在过期的问题,只是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在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丧失的是实体胜诉权,程序上还是可以起诉的。法院受理,但是对方可以以超过诉讼时效为抗辩理由,法院会判原告败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法律分析:欠条不存在过期的问题,只是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在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丧失的是实体胜诉权,程序上还是可以起诉的。法院受理,但是对方可以以超过诉讼时效为抗辩理由,法院会判原告败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本文链接: http://www.feetboyz.com/172074.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友情链接: 舟山律师 杭州买房律师 固原律师 苏州律师 惠州律师 杭州民事诉讼律师 广州普法教育网 上海劳动纠纷律师 杭州民事纠纷律师 杭州聘请法律顾问 杭州大律师 杭州上城区律师 绍兴律师网 石家庄律师 通辽律师 舟山律师 烟台律师 恩施律师 三亚律师 广安律师 西安律师 柳州律师 大同律师 海曙律师 文成律师 缙云律师 杭州刑事辩护律师 杭州子女抚养律师 东湖区律师 青云谱区律师